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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裁判文书的公开,法院又要背热搜榜上“错案”的锅了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7-23

昨天,一则“被拳打后,女子用高跟鞋将对方砸伤!后果很严重”的案例报道登上了热搜,被各大小媒体纷纷转载(详见《微博热搜:女子挨男子打用高跟鞋砸伤对方被判刑三年,真相是...》一文)。留言区里,大多是对法院裁判结果的不理解。

2016年,卢某经营着一家店铺,有一天,男顾客肖某在店里和她发生争执,用高压锅盖将玻璃店门打碎,卢某随即报警,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乘坐巡防车去派出所途中,两人继续争吵,肖某拳打卢某,卢某脱下高跟鞋打砸肖某面部,致使肖某眼部、头部受伤。因事发突然,车上的民警未能及时阻止。经鉴定,肖某的伤构成八级伤残。最终,卢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法院还判决卢某赔偿肖某医药费等共计20万余元。(“南国今报”近日报道)

媒体的寥寥数语,尤其是,“肖某拳打卢某,卢某脱下高跟鞋打砸肖某面部,致使肖某眼部、头部受伤”一节,显然点燃了网友的热情,让他们想到了“谁受伤谁有理”、“动手就是互殴”的机械执法现象。

事实真的如此简单吗?所幸的是,这个案件的法院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上可以查到,令很多具有探查究竟的网友,可以详细了解了案情再来评论,也可以打消部分网友的质疑。

根据裁判文书网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桂01刑终183号二审刑事裁定书”详细载明的检察院指控事实、法院认定事实及案件当事人肖某及在场人林某、韦某的证人证言,主要还有卢某本人的供述,详尽还原了案情:

起先的纠纷是因为卢某拒绝为醉酒的肖某按摩引起,肖某骂人并且砸了店里的高压锅和玻璃门,警方人员介入,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处理。
警方巡逻车上,卢某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位,肖某坐在巡逻车后排,两名巡逻队员分别坐在两人左边。路上,卢某提出,自己不打算追究了,警方将肖某带回派出所教育一下就好,未获出警人员同意。肖某听后辱骂卢某后,从后座伸手过来用拳头打卢某的后脑勺、左手臂部位。卢某被打了几下后很生气,弯腰脱下其右脚的高跟鞋用右手握着高跟鞋的前半部分转身用鞋跟打了该男子头部,致使肖某眼部、头部受伤入院治疗。
卢某打人的高跟鞋,鞋跟有约8cm长。经法医司法鉴定,肖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判决书未见卢某受到了什么伤害。
卢某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卢某上诉,提出自己是正当防卫,但被二审法院驳回,同时认为,肖某的行为对引发本案具有一定过错,对卢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针对卢某认为的正当防卫,法院在判决书中专门做了说明:经查,在案证据证人韦某的证言证实,肖某用拳头殴打卢某后,韦某就拦住肖某,在韦某拦住肖某时,卢洪芹用高跟鞋打肖某;被告人卢某的供述与辩解证实卢某是被肖某打了几下后生气了,就脱鞋打肖某,故卢某打肖某时肖某的侵害行为已结束,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卢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此外,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而言,根据量刑的司法解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根据报道,肖某构成了重伤二级、八级伤残。按照以上的故意伤害量刑标准,不计减刑考量的话,如此的伤害结果,应该是有期徒刑六年。也就是说,基于到案后如实交代、赔偿了部分损失,主要是肖某自身的过错,法院减轻了卢某一半即三年的量刑。

可是,按照网友留言的正当防卫观点的认为,只要肖某先打了卢某,卢某就可以不考虑其他情形、采用一切手段进行反击,对造成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就好比对方打了自己一巴掌,自己可以随手抄起一个家伙,把对方打成伤残,而不用承担责任。这显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设立目的。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按照最新促进认定正当防卫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准确界分防卫行为和相互斗殴。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器械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的一方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具体到本案,虽然肖某先击打了卢某的头部,事后可见,并未对卢某造成具体伤害,且肖某击打之后,已经被坐在旁边的警方人员控住。这时,卢某脱下自己高跟鞋击打已经不能继续侵害自己的肖某,显然不属于正当防卫索要倡导的,“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制止不法侵害”。

某些网友认为的正当防卫,就是只要对方打了自己,自己就可以无限、无责手段的反击对方,不过是一厢情愿,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即便是网友引用外国的“坚持立场”或者“坚守阵地”、“城堡主义”正当防卫理论,也要求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侵害为前提的。

应该看到,正是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公开,让我们看到了这个案例,并不是新闻报道的,“肖某拳打卢某,卢某脱下高跟鞋打砸肖某面部,致使肖某眼部、头部受伤”这么简单,首先避免了网友们陷入事实不清的猜想及争论之中。

正是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公开,特别是判决书中专门的分析,让我们看到了这个案件为何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避免了很多网友仅凭新闻报道,而质疑法院机械司法。

当然,肯定会有很多的网友还会坚持认为,只要挨打了就可以无限反击的正当防卫认识,但是,也会有越来越多深入思考的网友,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的说理及相关的法律案例学习到,正规的正当防卫法律知识。

登上热搜的女子反击被判刑令法院裁判受到质疑,众多媒体根据裁判文书网上找到的判决书进行普法释义,这充分说明了,裁判文书公开的意义和价值。

公正来自公开,一个司法案例,就是一个普法的过程。尽管会有争议,甚至是误解,但要相信,任何大多数人认识一致的达成,都是经过争议和不理解阶段的。裁判文书的公开,不正是这个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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